| 1. |
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活動時間結束以主辦單位之時鐘為準。 |
| 2. |
請您務必妥善保管中獎發票正本,以作為兌獎憑證,若遺失或無法提供購買發票正本者,將喪失相關領獎資格及權利。發票若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則視同資料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參加者或得獎者均不得異議。本活動得獎者所提供原登錄發票之正本及資格不符者發票正本,恕不歸還。 |
| 3.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含)元,依法需繳交10%稅金,填寫扣繳憑單並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免)繳憑單。在台灣居住未滿6個月者或外國人身份者,需繳交20%稅金。未滿14歲之兒童中獎,視同監護人中獎,由監護人代為領取。 |
| 4. |
所有活動獎品不得兌換成現金或其他禮品,亦不可轉讓或轉售,得獎者須同意遵守獎品之各項條款及規則。主辦單位亦不會代為列印保存。 |
| 5. |
獎品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得獎者須同意遵守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
| 6. |
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若資料有不實、不完整及不正確,將被取消得獎資格,若發生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應附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7. |
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 |
| 8. |
主辦單位保留對此活動的最終決定權,並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活動網站(www.cokezero.com.tw),恕不另行通知。 |
| 9. |
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需負責。 |
| 10. |
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核實,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任何不完整、偽造、塗改、複製或超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得獎資格。 |
| 11. |
所有提供資料僅供此次活動用途。 |
| 12.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陸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
| 13. |
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得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
| 14. |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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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疑問需查詢,煩請致電02-25171326#28。 |